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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污泥清掏、处置服务单一来源的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25-11-19 10:52:28
       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污泥规范处置的通知》(宜环函〔2024〕202号)规定,医院需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清理、收集、处置医疗污泥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宜环函〔2023〕235号)及《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应当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因宜宾市仅有宜宾康润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具备处置医疗污泥相关资质条件,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本次采购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宜宾康润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特许经营权。
       8.具备生态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废物类别中涵盖HW01医疗废物:841-001-01代码;
      9.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但牵头单位/投标服务商须为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商(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以上1-6条资格要求。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递交资料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145号、223号-高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218采购管理办公室(可邮寄)
四、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五、咨询电话:0831-5393102杨老师(采购办)
            0831-5416100王老师(总务科)

附件1:采购文件
http://www.scgxrmyy.cn/uploadfile/2025/1119/20251119105404863.doc

 
 
 
 
高县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9日